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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城镇化进程和实现城乡统筹的几点建议

按照城乡统筹方针的要求,城市化水平越高、经济越发达,越应重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现阶段我国城镇化正进入转型关键期。正确把握城镇化的合理进程,关键在于优化城镇化发展的进程和规模结构,促进城镇人口、土地与就业的协同增长,逐步消除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与落户面临的制度性障碍,推进真正意义的城镇化模式。具体有以下几点建议。

1. 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阶段的特点,确定城镇化合理速度

201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50%。高速城镇化需要庞大的产业支撑。我国城镇化需转移安置人口与提供就业岗位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我国不能盲目追寻某些发达国家或新兴经济体的城镇化模式,我国城镇化也难以达到发达国家70%~80%的高水平。当前,城镇化发展从“过速”到“适度”转变,成为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客观需求。

应科学预测我国城镇化发展,设定适宜的城镇化速率。根据我国各个时期城镇化发展的历程,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城镇化率年均增长控制在1.0个百分点以下为宜。与此同时,不同区域的城镇化发展速度应当有所差异。各地区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时,应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符合各个地区实际的发展目标,防止城镇化率及有关城镇发展指标的盲目攀比。

2. 加快中小城市、小城镇建设,优化城镇体系空间格局

优化发展大城市,加快中小城市和重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夯实中小城市、小城镇发展的产业与区域发展基础。特别是要使生产力合理布局,将一部分中小企业及其研发机构配置在县城和中心镇。要提高地方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创造有利于企业创新和产业集聚的社会环境。从长远角度,需要构建以大和特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包括县城)—小城镇—农村新型社区为框架的城镇等级体系。特别是中小城市、小城镇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枢纽作用。因此,要加强县城及建制镇的城镇建设投入,以县域城镇化作为未来10~15年中国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环节。

科学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及中心村的建设。农村的稳定与发展既是城镇化的前提,也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目标。针对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地关系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议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途径,科学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及中心村建设,促进农村组织整合、产业整合。加快农村居住的社区化、农业生产的园区化及农村的现代化进程,为城乡统筹和优化城镇体系空间格局搭建新平台,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让农村居民更好地共享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成果。

3. 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要求,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优化模式

按照推进形成国家主体功能区的要求,不同类型区域应推行不同的城镇化模式,制定不同的城镇化发展速度和规模目标:①优化开发区实施集约型城镇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基础设施共享,提高用地效率;②重点开发区实施产业带动城镇化模式,在土地指标、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支持,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加快城镇化发展;③农业型限制开发区实行分流型城镇化模式,鼓励农民外出安居乐业,着力开展农村中心社区建设,确保农民能够以地为生;④生态型限制开发区以迁移型城镇化为主,适度推进农牧民中心村镇定居,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实施生态补偿。

要推进城镇常住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未来应以提高城镇化的质量为主,杜绝“要地不要人”现象。从制度上给农民工(转为市民)群体提供基本的城镇公共服务。新生代农民工和已有城市稳定工作及住房的中年农民工家庭,应是新时期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群体。尤其是我国新生代农民工,人口总量约1亿人,其中约8000万人未婚,普遍缺乏农业生产技能,渴望融入城市社会。应适时推行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力促该群体率先成功实现完全的城镇化,将带动1.5亿~2亿农业人口实现城镇化转移,从而有效提高真实的城镇化水平,并持续推进我国城乡统筹发展进程。

4. 加强城镇化信息监测,制定城乡一体化规划

要改变我国当前存在的城乡人口规模数据不完全、统计口径不一的状况。近期应加强城镇化信息的研究和监测,重点是城乡地域划分标准、历史统计信息精度校验、城镇化空间数据库和信息监测体系的研究,为我国城镇化水平及其质量的评估,以及城镇规模体系的测算提供科学基础。

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要研究和制定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划体系,重点是一体化的基础设施和城乡一体的中小型产业体系规划,发展和完善城乡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从提高城市和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维系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护城乡景观文化等角度,制定合理的城市边界,走城乡各具特色、利益兼顾的发展之路。同时,根据我国基本国情,适当降低城市人均用地标准,严格控制人均用地上限。建议建立城镇用地经济密度指标和区域国土开发强度指标,协调城乡用地结构,控制城镇用地的无序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