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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各学会、各高校、相关单位、市州社科联:
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省社科联)本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启动2018年度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吉林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决议,遵循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吉林省“五大发展”战略及党委与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的新型智库作用。
二、 立项基本原则
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研究的问题包括:省委、省政府当前的重大决策问题;吉林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前瞻性问题、重大现实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今年还推出相关专题研究。
三、 申报范围及条件
1、 申报范围。省属学会、高校及省内科研单位、各市州社科联(社科分院)均可申报。
2、 申报条件。申报人需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力量,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实际部门领导。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读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可以负责人或成员身份进行申报,但主持人身份仅立项一项。有在研省社科联课题负责人不能再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年度课题;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包括委托课题和招标课题。
1、 委托课题。根据研究需要,由省社科联直接授权委托有关课题组进行研究。立项数量为5项,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2、 招标课题。原则上以年度课题指南为主,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由省级领导、各学科专家及实际工作部门分别提出,经筛选整合后推出;同时,除极特殊需要外,本年度一般不立自选课题。招标课题总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0项,每项平均资助额度为3万元。
五、 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
1、 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也可以是咨询建议。其中,研究报告全文一般不低于2万字,课题组同时还应提交3千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2、 研究时限:自课题立项之日起,委托课题研究时限不超过6个月;招标课题不超过3-5个月。
六、 评审程序
评审分为:形式初审、专家评审、现场答辩、最终审批等阶段。
1、 形式初审。由项目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审核。
2、 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由省项目办公室遴选专家进行分组评审。其中,委托课题实行书面评审;招标课题实行答辩评审。
3、 最终审批。由省社科联主席团成员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立项终审。最终由省社科联批准立项。
七、 申报材料及时间
1、 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填写课题申报书及活页(均为一式3份),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945881804@qq.com。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
2、 申报时间。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于2018年5月24日前提交申报材料。项目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八、 其他事项
1、 建议各相关单位对中标项目按照吉社联字[2016]11号文件实施管理。
2、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内容的,须填写提交《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项目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调整。
3、 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5、 课题被批准立项后,研究工作须按《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课题经费使用按国家2016年7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或依照本单位财务部门的科研经费使用规定进行管理。
附件:1.

2018年度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项目指南题目.pdf
2.

联系人:孙利艳、孟八一、孙莹、高彦怡
联系电话:0431-89629645;0431-84639400
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