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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来自: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   2018年06月05日14: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宁经信投资〔2018〕296号 宁财企〔2018〕32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南京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行动计划》、《南京市建设中国智能制造名城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市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发展,为做好软件谷内有关企业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制造业扶持专项

  包括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补助、智能装备升级项目补助、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补助、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项目补助、新产品推广示范应用项目、工业互联网发展项目补助、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项目补助项目。

  (二)未来产业发展

  包括集成电路项目补助、人工智能项目补助和生命健康企业培育项目补助项目。

  (三)初创期(中小企业)发展

  包括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券和企业培训。

二、申报主体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雨花台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四)按市财政局、市社会信用工作小组《关于在部分市级财政专项发展资金安排中开展企业信用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信用状况良好;

  (五)《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将装订成册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七份,签章后统一报送至软件谷战略发展局,地址:软件大道186号1号楼321室,同时报送电子稿。软件谷战略发展局初审后报区发改局汇总,其中人工智能发展专项补助项目直接报市经信委大数据管理局。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中的有关要求,按类别进行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扶持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同一企业项目实施内容相近的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申报。已获得2018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第一批)立项的企业(名单见附件6),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主体须认真填写《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未填报《承诺书》的一律不予立项扶持。补助类重大项目需进行现场核查,部分重大项目需进行专项审计。

  (四)申报截止时限为2018年6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的电子格式,可从中国(南京)软件谷网站下载(http://rjg.njyh.gov.cn/)

申报工作联系人:阚迪、陈玉昌;联系电话:52887625、52887620;邮箱:2096431049@qq.com

附件

附件一及附件二.pdf


附件三:2018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4:2018年第二批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财政汇总表.xls


附件6:2018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计划(第一批)-雨花台区.xls